jjsummer95 (2014/06/13 15:38): (二)“如果你爱他,就把他送到纽约,因为那里是天堂。如果你恨他,就把他送到纽约,因为那里是地狱”。多年前来美国时,也曾想过去做一个纽约人,放暑假时,有同学结伴去纽约打工,据说一夏天可以挣到一年的学费,可那时我连买机票的钱也没有,自然也就去不了纽约了。后来,在纽约进进出出多少回,可就是没有停下来做个纽约人,没当成纽约人,当然也就不知道那里的天堂有多高,地狱有多深了,只是知道你可以今天是个穷光蛋,明天可以住入帝国大厦;你也可以今天住在帝国大厦顶楼,明天就没准从顶楼上一头栽下,纽约人自然有他自己的人生。一路的颠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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